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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须知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网信委《关于防治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的若干意见》和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全国整治工作会议精神,畅通投诉举报渠道,将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问题纳入群众监督范围。按照《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全国整治工作方案》要求,进一步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(以下称政务应用程序)、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管理,切实减轻基层负担,韶关市委网信办从即日起,面向全市专项开展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问题线索征集。

一、受理范围

韶关市属地政务应用程序、政务公众账号和工作群组等涉及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问题。

二、受理内容

1.问题类别一:“强制使用”类。问题表现为强制推广下载政务应用程序,限定用户安装使用率,要求定期登录等;强制要求推广使用政务公众账号;强制要求在政务应用程序中打卡签到、积分排名、在线时长强制使用功能,以及在工作群组中脱离工作实际强制要求基层干部打卡接龙、限时响应,随意摊派任务、索要资料(安保、应急等有特殊规定除外)。

2.问题类别二:“过度留痕”类。问题表现为把政务应用程序作为工作考核日常化、督导检查线上化的载体;以工作留痕代替实际工作成效评价,随意要求基层干部在政务应用程序、政务公众账号或工作群组中上传工作照片或视频。

3.问题类别三:“滥用排名”类。问题表现为滥用政务应用程序、政务公众账号的关注点赞、转发评论功能,将其作为考核评价、评比评选的依据,纳入部门党建、绩效、文明创建等考核范畴或个人工作业绩考核;在网络评选和答题考试活动中,以行政命令手段给基层摊派任务,随意设置投票环节,随意向下级和基层单位提出参与人数比例、答题考试分数、点赞数量等要求,将结果运用于通报、排名和考评。

4.问题类别四:“空壳”“僵尸”类。问题表现为两个月以上未有动态更新的、实用性不强,与实际业务脱节的政务应用程序或公众账号;人员重复、长期闲置两个月以上的工作群组,以及临时性、阶段性工作群,任务完成后未及时清理仍长期使用的工作群组。

5.问题类别五:其他类。问题表现为其他涉及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的问题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请将相关线索截图、佐证材料整理后通过平台举报,举报须注明问题类别、问题表现、应用类型(政务应用程序、政务公众账号、工作群组)和涉及单位名称。

2.举报主体举报“指尖上的形式主义”问题线索时,应提供与举报事项相应的信息和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相关说明、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,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。对于举报线索不清晰的,不予受理。

3.举报主体应对举报事项的客观性、真实性负责。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、诬告陷害,伪造举报证据的,或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,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的,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4.线索征集不记名,如需回访请注明联系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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